餐饮服务提供者在贮存散装食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下内容是必须标明的:
食品的名称
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
保质期
生产经营者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然而,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表并不是必须标明的。因此,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在散装食品的贮存位置不标明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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